残疾人就业推荐服务( Disability Employment Recommendation)
☞ 产品背景:
《残疾人就业条例》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,用人单位使用残疾人成为经营发展过程中必须履行的义务与责任。
《条例》第四条,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多种渠道、多种形式,帮助、支持残疾人就业,鼓励残疾人通过应聘等多 种形式就业。
《条例》第八条,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,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、岗位;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 业的比例不得 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的1.5% 。
《条例》第九条,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达不到政府规定比例的,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。
☞ 残疾人就业推荐服务流程:
根据客户需求,代理招聘有劳动能力且符合岗位条件的残疾人,并为其提供上岗前培训等服务,让残疾人和正常人一样得 到更多的就业选择机会;
协助客户完成一系列招聘流程;
安排专人进行跟踪服务,帮助尽快融入工作/生活环境,协助处理劳动纠纷、适当干预心理辅导等,使其能与正常员工一 样实现个人职业生涯规划;
为客户提供录用残疾人相关的各项优惠政策、补贴、可根据需要协助客户办理年度残疾人就业年审等服务。